“不管如何,明耀,你先出去休息吧。”刚石看向火夏:“我有些话,想问一问我们金刚队的场长。”
火夏立刻紧张起来——刚石的表情明显不是打算来嘘寒问暖的。
虽然出发点说不上是坏的,但这整件事情发展到这样,火夏知情不报,至少也得背小半口锅,臭骂一顿是少不了的。
毕竟是金刚队内的私事,明耀也不好多说什么。朝火夏做了一个“你多保重”的眼神后,便离开了诊所帐篷内。
就在明耀踏出帐篷的一瞬间,隐隐约约听见火夏弱弱地说道:“队主........”
“嗯?!你还知道我是队主啊?”刚石尽量控制着自己不是吼出声的,但语气中还是带着难以压抑的怒气:“事情的经过我大致都猜得到。看你什么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揽,我差点以为金刚队没有人做主了!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啊?!”
火夏仿佛要哭出来了:“对,对不起,刚石哥......我,我只是不想给你添麻烦........”
“不想给我添麻烦?你说得倒好听,你知不知道你这一趟下来给我们平白无故多招惹了多少事情!看你怎么样都不肯来和我商量商量,差点把我瞒到死,难道我就这么靠不住吗!”
片刻后,他似乎又叹了口气:“.......嗯,的确是靠不住,毕竟我从来没有见过神奥大尊,也没能想到裙儿小姐会发生异常状况,也没想到宝可梦驯化师的那群家伙会来到红莲湿地,但我毕竟是金刚队的队主,我对金刚队的每一个人和宝可梦都负责!身为场长,你连人与人、人与宝可梦之间互相依存度基本道理都忘了吗?”
火夏似乎犹豫了一下:“那个,队主,宝可梦驯化师是什么........?”
“什么,你不知道吗?”刚石这话一说出来就后悔了:“可恶,那你原本是没必要知道的,不然也是白操心......啧,算了,你就听我好好给你说说!看看你擅自行动给我们造成了多大的麻烦!”
........
明耀没有偷听别人说话的习惯,于是便略微走远了些,回到月月熊的背上躺下,略作休息。
在不远处,那群吃瓜心旺盛的金刚队队员们满脸好奇地打量着明耀,十几道目光集中在明耀身上,恨不得用肉眼直接给他全身做个透视啥的。
不过纵使好奇,但并没有一个金刚队的人上前和明耀搭话,或许是畏惧,又或许是警惕,他们就待在那里,和明耀之间处在一个微妙的平衡当中。
明耀此时也没心思管他们了,昨天到今天又是和宝可梦驯化师们战斗又是大雨天的到处找火夏,他也感觉有些疲惫了,躺在百变怪变成的软沙发中便闭上眼睛小憩。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毛躁的声音忽然打破了这个平衡。
“听说有银河队的家伙来聚落里了吗?!燕子,我的燕子!可恶的银河队,还我燕子!”
明耀忍不住睁开眼睛,只见不知何时,原本之后十几个人的吃瓜群众们,此时已经发展到了足足有三四十个人了。
而从这群人的外围中,有一个圆头圆脑圆肚皮的金刚队队员钻到了里面,挥舞着拳头朝明耀大喊道:“你就是银河队的家伙吗!可恶,你们抢走了我的燕子还不够,连火夏也要抢走吗!我绝不允许!我要和你决斗!”
明耀眨了眨眼,无视那个金刚队圆脸小眼睛的金刚队成员说的话,看了看周围,走近了其中一位女生——这个女生是在刚才最开始的吃瓜群众之一,那个老是嚷嚷着“发金珠发金珠”的女孩子,看上去和火夏关系不错。
“这位.......什么状况?”明耀指了指那位身高和体重差不多的金刚队成员:“他说要决斗,是要干什么?”
“啊,这个,是指宝可梦对战呢!”金珠女孩大概是没想到明耀会来和自己搭话,有些紧张地说道:“那个小黑胖子叫阿云,燕子姐姐是他以前单恋的一个女孩子,不过去年嫁到祝庆村去了,听说是和银河队的警卫组成员结婚了,所以阿云在那之后就一直很敌视银河队,每次聚落里有银河队的人来都说要决斗呢。”
“......听上去真可怜。”明耀扯了扯嘴角,评价道:“这种人,在你们金刚队里有很多吗?”
“啊?不,不算吧......”金珠女孩犹犹豫豫道:“毕竟我们不是珍珠队那样的守旧派嘛,所以大多数人都是比较喜欢你们银河队的,不过也有少部分像阿云这样的仇视派——虽然他仇视你们的理由也不怎么正经就是了。”
明耀和金珠女孩谈话间,被称为阿云男生几步走到了明耀跟前,鼓着脸,指着明耀说道:“你!就是你!你就是传闻中火夏的男朋友是吗!我要和你决斗,要是输了,就永远不要想带走我们金刚队的女孩!”
“先不说我并不是她的男朋友.........”明耀叹了口气:“我先提一下醒,就算你打败了我,那个名叫燕子的女生也不会回来哦?毕竟她已经嫁到祝庆村里去了嘛......”
他说这话只是无意中随口一说,但阿云却像是被雷劈了一样浑身一震。
明耀无意中使用了残忍的语言攻击!
野生的阿云效果拔群!击中要害!
野生的阿云倒下了......然后又立刻爬了起来?
“少废话!”阿云眼中带泪,指向明耀的手指微微颤抖:“火夏,火夏是我们看着长大的!不管如何,你都要和我决斗才能带走她!”
“所以说我并不是她的男朋友啦......”
明耀环顾了下四周,围在周边吃瓜的金刚队队员们虽然也对阿云的行为感到滑稽可笑,但并没有人上来制止他。
是因为已经习惯了他这样发癫,还是说他们也想趁此机会见识一下明耀的实力呢?
【支线任务:“舔狗不得house!”
描述:在1v1的宝可梦对战中击败金刚队的阿云。
奖励:金钱×500,金刚队声望5~10(表现得越好,获取声望越多)】
行吧,系统都给任务了.......反正就算要去镇抚裙儿小姐,也得等到刚石给火夏训完话之后再说,现在闲的也是闲的,不如找点事做。
“行吧,我同意你的决斗请求。”明耀双手插兜:“是宝可梦对战吗?在这里就可以吧?”
“没错!”阿云狠狠地瞪眼道:“要是我赢了,你就要发誓,绝对不要再靠近燕子!”
明耀面带怜悯地看着他:“那个啥,你想说的应该是火夏吧,燕子已经嫁人了——去年的事。”
阿云身子仿佛又一次遭到了雷击般晃了晃,他愤愤地说:“可恶的银河队,竟然想用语言来动摇我的决心!出来吧,我的搭档,让这家伙见识一下我们的厉害!”
阿云一跺脚,从他的影子中便钻出了一个桀桀桀笑的黑色脑袋,正是鬼斯。
“倒是这么巧啊。”明耀想了想,摸出一枚精灵球,丢了出去。
用它的话,应该能赚到不少表现分吧。
“(以进化型的身姿碾压过去吧,鬼斯通!)”
第一百一十三章 金刚队的人白天都闲的很
【支线任务:“舔狗不得house!”完成!
奖励:金钱×500,金刚队声望×10】
“鬼斯啊啊啊!”小胖子阿云跪在地上,看着自己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搭档嚎得格外大声,大到明耀都听下去了,叫出奇鲁莉安给他摇了个生命水滴。
明明只是吃了鬼斯通几发影子球而已,至于这样吗?
且不提身为进化型,鬼斯通全方面的能力都要优于鬼斯,明耀的鬼斯通可是闪光的。根据系统给出的解释,在三次元中,闪光是切切实实有一些能力加成的,比如能学会的招式更多、基础能力值更好什么的,还要比普通的鬼斯通更强一些。
再加上,明耀的鬼斯通还携带了能增加幽灵系招式威力的诅咒之符,占据先手使用本系效果拔群的影子球突脸的话,脆皮的鬼斯根本没有任何机会.......
反正就是毫无技术含量的碾压局。
不过,这在金刚队其他的吃瓜群众眼里,这一场战斗可称不上“毫无技术含量”,有几个带有宝可梦的金刚队队员看向明耀的眼神也变得更加耐人寻味了。
那个叫阿云的小胖墩,虽然平时癫是颠了点,但宝可梦对战的水平可不低。他的搭档是比较稀有、一般人都不怎么会应对的幽灵系宝可梦,在主要以普通系的大牙狸、姆克儿为搭档的普通金刚队队员们眼里,是相当棘手的宝可梦。
而鬼斯除了幽灵系之外还具有毒系,诅咒毒瓦斯等各种稀奇古怪的变化系招式都能学会,在幽灵系宝可梦之中也是比较难缠的那一种。
并且,其最终进化型耿鬼,则更是有着“百变鬼王”的称呼,能打能骚扰能拖延,是手段相当丰富的宝可梦。
这么说来,鬼斯通好像是通讯进化的来着?这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道门槛,但对于拥有简易交换机、能够自己跟自己交换的明耀而言则根本不是问题。再加上有系统在,也不用怕鬼斯通提早进化会漏学掉什么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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