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陆小凤原本也不相信什么死人复活的戏码,相比之下,反而将快要死的人救下来,或者偷龙转凤,将死掉的人掉包在他看来更有可能。
叶孤城比他想象的要好说话。尤其是在他说完自己也知道山庄存在之后,此人好像自然而然就对他生出了信赖。
这位叶城主,莫非性格还算耿直?陆小凤决定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总之多问一些,问到他厌烦为止。
陆小凤问:“山庄中的其他人,与你也是一样的境遇吗?”
叶孤城道:“我没见过其他人。”
叶孤城这样的人,就算撒谎,也不应该将自己塑造出什么都不知道的形象。陆小凤心中思忖:这样说来,叶孤城很可能游离在幽灵山庄势力之外的存在,他只是被救了下来,当做一步暗棋,却并不知道幽灵山庄的大计划。
陆小凤:“山庄将你救下来,却不图回报?”
叶孤城:“……”
叶孤城:“你的问题,太多了。”
他已决定离开。
陆小凤却突然喊住他,他仍有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要问。
“你与西门吹雪交手一事,有无山庄的安排?”
叶孤城没有转身:“你怎么知道我给你的答案,就是你想要的?”
陆小凤:“因为你没有否认自己是叶孤城,因为你还能使出天外飞仙的剑法。所以,你说什么,我一定信。”
叶孤城缓缓转身,他的眼中终于生出些活人才有的光,他缓缓道:“不,与山庄无关。是西门吹雪,他与我一样,已经摸到剑道的边缘,因此,我们势必有一战。”
“我等这一天,等这个人出现,已经等了太久。”
他停顿一下,或许是因为刚刚陆小凤所说的话,或许是因为对面是陆小凤,他道:“当年山庄救活我之后,我本无意苟活,但那人说出了西门吹雪的名字,因此,我去万梅山庄找过西门吹雪……”
叶孤城走了,留下一个收获一堆信息,却依旧迷茫的陆小凤。
叶孤城说自己与山庄无关,陆小凤相信他——不管是从刚刚那两个人对峙的态度,又或者是叶孤城的状态,他都不像是参与进了山庄的诡计。
现在似乎除了去找宫九,就没有别的办法了。
但宫九本身就已经足够让人头疼。
陆小凤本来已经决意要忍受这种头疼感。
但,他现在又想到了另外一个人。
一个声音很稳,脚步很重的年轻人。
第121章
追踪是一件谁都会做的事, 但不一定谁都能做好。
好在,陆小凤在这门学问上钻研不少——多亏司空摘星和他好赌的性格,也多亏他们两个人都不喜欢挖蚯蚓。
很轻几乎于无的脚印想必是叶无名、或者说叶孤城留下, 而另一个……
咦?这人也太重了吧?陆小凤仔细观察着这个脚印。
一百五……或者两百斤?看来人身量并不重,脚掌尺寸正与身体相配,怎么也想不到居然有这么深的脚印。莫非对方是练了硬功的行家?
这也说得通。
他沿着脚印一路追踪,竟跑到郊外一梅林附近。
此时天光破晓, 一人高的梅树树枝交叠,丛丛掩映的密林搭配出深浅不一的绿,晕染出星星点点的黄。陆小凤拨开枝叶, 仔细脚下,在这样相近又不同的草色之中寻找他人的脚印,实在是一件难事。
陆小凤突然感觉这跟在泥里捉蚯蚓也没什么区别。
更气人的是脚印在一条溪水边断绝, 再无踪影。
陆小凤沿溪而行,又涉溪到达对岸,里里外外看了个遍, 无果。
有密道?或者有其他通行的办法?机关在何处?他摸索过附近看似异样的所有梅树、石块,同样毫无反应。
也是, 幽灵山庄岂能叫人这么轻易就找到。
他虽然有些失望,却相信自己已经找到山庄附近,圈定位置后,接下来只要回去同他人一同商议, 时刻关注附近的动向,一旦有人要进入幽灵山庄,他们就在附近跟上。最好叫他陆小凤也能上演一场大变死人, 更容易进入幽灵山庄。
不对不对,还得先跟西门吹雪说一说如今的情况, 万一他能说动叶孤城帮忙,或者能劝反幽灵山庄里连濒死之人都能拯救的那个大夫……
陆小凤思绪很快,脚步也很快,找人不容易,离开此地还不容易吗?
很快,他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无论如何,他都走不出这片梅林。
……
从天光破晓到日头高照,扭曲的梅枝让他的头越来越昏。他曾经一跃而上最高的枝头,可前后左右全是一模一样的梅林。他曾经靠太阳的指引坚定不移朝进城的方向走,却一次又一次回到溪边。
他在这里如无头苍蝇一样走了多久?有没有三个时辰?那个失踪的人去哪儿了?莫非幽灵山庄真的只有晚上才能进?不然怎么解释那个人足迹的消失和他现在的遭遇?
陆小凤走得实在是太累、太累了,这种疲惫是发自内心的,让他想要大喊大叫,大声发泄。可他绝对不能这么做,不能惊扰有可能的敌人。
在他第三次又走回溪边的时候,他终于不管不顾的直接躺下,他的衣服湿漉漉的,这么一躺,整个下摆全粘上泥水。
他看着从树梢里露出来的天光,又热、又累、又饿。
渴倒是不渴,毕竟附近就是一条清澈的小溪。
可既然有小溪,怎么能没有鱼呢?
既然能走进来,为什么会走不出去呢?
真是糟糕透顶的一天,真是糟糕透顶的选项。还不如去找宫九,至少迷路的会是宫九不是他陆小凤。
彻底躺下之后,陆小凤发现树梢结着几枚小小的青梅,看起来又酸又涩,就像他现在的心情一样。
他不自觉喃喃出口:“这青梅……可以吃吗?”
“这青梅是我种来酿酒的,不可食用。”旁边传来一男子稍显冷淡的声音。
有人?陆小凤猛地翻身坐起。
果不其然,不远处,有一道身影正缓步朝这边走来。
陆小凤本应该迎上去,或者说两句话,可他在看到来人时,却只会呆在原地,无法挪动自己的脚步,也说不出任何俏皮话来。
他的大脑在此时此刻,已经一片空白,只余下那人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几年前与他初见,后来朝夕相对,他惯穿的都是白衣麻衣,朴实无华,人也俊俏好看,可如今却是一种叫人望而却步的,非人般的美。
其人身穿一件孔雀绿的哑光缎面外袍,外头好似披了一层柔软的轻纱金线罩衫,随身姿摇曳,如周身萦绕着点点萤光。琳琅环佩将腰掐得极细,行走间如一尾游鱼,锦袍便如身上鳞片一般与光影一同变化,时而萤蓝、时而翡绿,好像孔雀尾羽,就衣褶处,都好似一只只深黑的眼睛,带着森森冷气。
走得近了,一张格外熟悉,但更具冲击力的面容映入眼帘。
来人肤色是冷白的,如水洗如美玉,在烈日下照得几乎透明,唇色却极艳,好似白纸画卷上一笔摄目的朱砂。他穿着陆小凤从没见过的衣服,如山鬼自幽谷款款而来,面上却露出陆小凤熟悉的戏谑神情,一下将人拉回人间。
许是被刚刚出场的气势吓到,他勾起的唇使得陆小凤的心跳越来越快,几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他说:“陆小凤,好久不见。”
陆小凤反应过来,咧开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冲上去狠狠抱住对方并在原地转了个圈。
“无咎,好久不见……你的腿?”
他还记得自己这位朋友腿脚不太好,他们还在朱停那里做了一副轮椅。
如今言无咎却伸手提起自己的衣摆,走了两步路展示给陆小凤看:“已无大碍。”
陆小凤:“!”
他对于医术并不算十分精通,只知道言无咎家里也是神医,想来是家中人给接上了一条木腿?
真是不知要怎样的医术才能实现。
不管怎样,他十分为自己的朋友开心。
真是好棒的一天!真是妙极的选择!
陆小凤这下既不饿也不累了,简直是浑身使不完的力气。他帮言无咎提着篮子,篮子里装着一个个小巧可爱的青梅,一看就很适合酿酒。
他走在言无咎身边,化身小鸡叽叽喳喳。
“……我跟到这里,就将人跟丢了。除此之外,莫名其妙就怎么走都走不出去,还跟遇上鬼打墙一样,无论往哪个方向走都会走到那条小溪旁边,还好叫我遇见了你,你家是在这附近吗?我是不是已经走出去好远了?”
言无咎一边挑拣青梅,一边不时应和他两句,“哦?竟有此事?不错,算你走运。”
待到篮子装的半满,他拿出一方绣着鸳鸯的手帕,慢条斯理擦手,“行了,随我回庄子上吃顿便饭,我下午送你回应天。”
眼见陆小凤又要扑过来,言无咎伸出一只手指抵在他脑门上:“别,有人要生闷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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