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 一个普通上班族的旅行手记_古德拉克【完结+番外】(71)

  你看得倒是挺仔细啊,校长!

  “呵呵,那我这次一直睁着眼睛不就好了?”我说,“无凭无据就开始指责别人作弊,这样真的不好,一点也没有绅士风度。”

  “请各位下注。”荷官说,“如果这位小姐确实有作弊的嫌疑,请各位放心,赌场方面从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扰乱秩序的人。”

  社畜眼看着自己逃不开输光底裤的命运,露出了绝望的表情。

  不得不说,我有点心软了。

  可怜的社畜,他可能真的会因为这次赌博就输得精光,搞得妻离子散。他的妻子和孩子是无辜的,我也不想夺走他们的小康生活。

  希望这个社畜经过这次惨痛的教训能学会不要再沉迷赌博。

  于是我说:“其实我无所谓,不然之前的几局都不做数好了,我直接退出。”

  “哦?那么你是承认自己作弊了吗?”王思聪不怀好意地问道。

  承认个屁啊,我只是人比较好罢了!

  “已经开局的游戏结果无法撤销。”荷官面色阴沉地看着我说,“这关乎到赌场的信誉。这位客人,您既然已经下注,就请不要胡闹。”

  我耸了耸肩:“那好吧。”

  大不了最后我再把社畜的钱私下还给他就是了。

  而且……

  “那么,我下注黑色。”王思聪说。

  “呵呵呵,我跟注黑色。”老头说。

  “我……我跟红色。”社畜说。

  “接下来,请各位选择单双数和大小。”

  我们分别选择了自己的数字。

  “那么——开盘!”

  荷官大手一挥,他身边一个红黑相间的大转盘就开始转动。转盘里被投入了两颗骰子,骰子停在红色的区域就是红色赢,停在黑色的区域就是黑色赢。一红一黑就按照后面的单双数和大小来做结算。你猜中的个数与实际结果越接近,奖励就越能翻倍。相应的,猜错的越多,惩罚也要翻倍。

  骰子在转盘上跳来跳去,王思聪却没在看转盘,而是一直在看我,我也不甘示弱地瞪了回去。比瞪眼谁不会啊,而且你幼不幼稚啊。

  “黑色,二加六,乘以四。”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掺杂了失望的嘘声。

  我猜错了颜色,但是猜对了单双数,选择的数字也比较接近结果。再加上这次骰子落在了四倍奖惩区,结算一番之后我手里的筹码算是丢了一半。

  社畜比较惨,他不光颜色没猜对,数字也没猜对,他整个人都已经泡在汗水里了,西装三件套要湿透了。

  唉,所以说了,珍爱生命远离赌博!

  除非你和我一样有金手指。

  嘘,我不是在承认自己出千了,真的不是哦。

  我举手:“下一局我不参加了,走了。”

  我刚想收集自己的筹码走人,就看到王思聪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对荷官说:“她刚才没闭眼睛,所以没能压中最后的结果,为了确定她之前是否作弊,我认为此时不能放她离开。”

  行吧,就你废话多。

  “我没有作弊,你这样指责别人空口无凭。”我叉腰道,“反正我要走了,有本事你试试拦住我啊。”

  “这位小姐说得对——”忽然之间,人群里多了一个帮我说话的声音,“只是闭上眼睛,又怎么能算是作弊呢?如果真是这样,那你们都闭上眼睛下注不就好啦?”

  这位仁兄,会说多说点。

  我扭头想看看是哪个讨喜的这么会说话,结果看到了眼熟的身影。

  金发碧眼的娃娃脸帅哥举起一只手冲我打招呼:“唉呀!小A,没想到原来你在这里玩,我们还说要去找你一起吃饭呢,但是你都不在酒店。快走吧,大家都在等你——”

  “耶?”好吧,同人小说的熟人定律,我服了你!

  还没等我回神,侠客就一手揽着我一手抓起装筹码的篮子,乐呵呵地把我往结算区推,丝毫不顾及思聪校长那仿佛要杀人的冷酷目光。

  等柜员把筹码换成现金的时候,我正琢磨着怎么推掉这顿突如其来的饭。

  开玩笑,我刚吃完酒店的豪华晚餐,又让我吃?就算我能吃你也不能这样对我!

  会……会胖的。

  好在我经过了历练,已经对帅哥脸有了一些免疫系统。不会再像第十章《粉丝福利》到第二十章《吃不上饭》的时候那样被牵着鼻子走了。

  就在我想到了一个绝佳的拒绝理由时,侠客忽然凑近了。

  他说:“说起来呀,咱们才几分钟没见,你怎么就突然学会「念」了呢?”

  你要问这个,那可就说来话长了。

  第73章 无限call back

  关于念的问题,我随便糊弄了几句,侠客也没多追问。

  他拉着我往赌场外面走,我说你等等,我放个东西。

  放完东西后我回来,他那张好奇的娃娃脸只是看着我,琢磨了半天,然后说:“之前在酒店的时候邀请你吃饭,你拒绝了,我们都以为你会直接去友客鑫。”

  友客鑫?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去友客鑫?

  “诶??”侠客做了个夸张的惊讶表情,“大概三十分钟前,你在酒店大堂亲口跟我们说的。「我要去友客鑫,所以不能和你们一起吃饭了。」你的记性这么差的吗?”

  “……”我努力回想了一下。

  我上次见到你都六十章之前的事了,根本不可能记得自己说过啥。

  要不是你突然出现,我都快要忘记了。上次见到侠客的时候他骗我去偷了一颗钻石,还抢走了我的手机。虽然最后还给我了。

  “帮我回忆一下,今天是几几年几月几号?”我问。

  “1998年11月30日。”侠客颇为轻快地说道,然后忽然凑近,在我身边闻了闻,说,“果然。”

  我只能用看变态的眼神看着他。

  “你身上的血腥味消失了。”

  “哈。”

  “你是从另一个时间点来的,对不对?你认识我,学会了念,所以应该是从未来……嗯,反过来想想也不一定,不过至少应该是你自己时间线上的「未来」。团长果然没猜错。”

  “……”

  “旅团成立的时候突然出现的那个人也是你吧?”他说,“后来团长提起我才想到,因为你的那个手机款式很特别。但是后来在格莱姆见到你,你用的还是同一款,电子设备的寿命没有那么长。而且你看起来也不像是会自己动手维修的类型。”

  我当然不像,如果不是大学有计算机二级考试,我的计算机水平可能和路边大爷是一样的。

  “等等。”我不得不打断了侠客,他看起来像是想要一股脑地把他和团长对我的推测全都倒出来,但刚才他说话让我很在意。“你说,旅团成立的时候?当时你应该不在吧?”

  “我在的哦。”

  “不,你不在。”我说,“旅团成立的时候只有七个人,我数过的。”

  “是八个人哦。”

  “不对,七个!”我的记忆不可能出错!我这样的资深猎粉怎么可能记错幻影旅团成立时的人数,“你明明是之后才加入的,别说得好像你一开始就在一样!”

  “我在的。我还和你说话了呢。”

  “我不信!”

  “我说你手里那个东西看起来好有趣。”

  “你绝对没说过!我记忆力虽然不好!但也没差到那个级别!你当时绝对没加入旅团!”

  侠客用一种无奈又无语的表情看着我:“我记得你当时录像了,你的手机呢?拿出来看看录像就知道我在不在了。”

  艹,自从发生了第33章的变故以来,我从未像此刻一样痛恨手机不在身边。

  我想证明我是对的。

  富坚义博画的漫画《全职猎人》里,侠客根本没出现在旅团成立的画面里!他非说他在!绝对是骗人!我不相信!

  我现在就想回到现场去确认一下。

  诶。诶?

  等等,我有日记本……让我看看日记本。

  我从包里掏出那本厚厚的《旅行手记》,侠客好奇地凑过来。

  “这是什么?”

  “证据。”

  “诶——”

  虽然《旅行手记》是在我大脑缺氧之后才开始写的。但我觉得我应该还是比较诚恳地记录了一切能想起来的细节。

  我翻开《手记》,找到第5章《流星街异闻录》。

  里面有这样一段对话:“我是头,你们是脚……”

  “你们别管我,请继续,我就是个路过的小粉。”

  “粉?什么玩意?”

  “哇,她手里那个东西是什么?看起来好有趣的样子。”留着视觉系长发的青少年说。

  我盯着那段话看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

  我揉了揉眼睛,睁开,字没有变。

  我又揉了揉眼睛,又睁开,还是没变。

  虽然对当时的场景印象已经不深刻了,但我绝对,绝对,绝对没有在日记本里写过这样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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