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橱柜上头,贴着一张白纸黑字的手写标语:在接获通知以前,禁止任何酒类贩卖。那张贴在橱柜正中间的标语,被一群伸手可及的酒瓶围绕,像是个娘娘腔会说的话。这里有一堆廉价酒,就算小詹获得权力还不到两个小时,就已经能看出这是个坏主意。要是卡佛屈服于这个满头乱发的酒鬼,其余没那么恶心的客人也会随即提出相同的要求。
弗莱德·丹顿显然也是这么想的。“别卖给他。”他对约翰尼·卡佛说,接着又转向威德里欧。
后者此刻正以满是血丝的双眼看着他,眼神就像是被抓到的老鼠。“我不知道你那脑袋瓜是不是聪明到看得懂标牌,但我知道你一定听人提起过今天不准喝酒的事。所以呢,你现在就给我出去,离这间店远远的。”
“你不能这样,警官。”山姆说,挺直他那五英尺半的身高。他穿着一条肮脏的斜纹棉裤、印有齐柏林飞船乐队的T恤,以及脚后跟磨破的休闲鞋,头发看起来像是打从小布什的民意支持度还很高的时候,便再也没有加以修剪。“我有我的权利,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宪法赋予了我这项权利。”
“宪法已经管不到磨坊镇了。”小詹说,完全不知自己所言竟会成真。“你现在就给我滚。”
天啊,这感觉太棒了!才不到一天的时间,他就从灰暗厄运中一举咸鱼翻身!
“可是……”
山姆呆站了好一会儿,下嘴唇不住颤抖,尝试挤出更多辩护之词。小詹感到厌恶,同时却也兴味盎然,还留意到这死老头的眼眶竟然湿了。
他伸出双手,手颤抖的程度比那张呆呆张开的嘴还严重。他只想得出一个为自己辩护的理由。虽然在众人面前实在难以启齿,但他非这么做不可,也的确说出口了。
“我真的很需要酒,约翰尼。这不是闹着玩的。只要一点点就好,让我可以停止颤抖。这是最后一次了,我再也不浑浑噩噩地过日子了,以我母亲的名义发誓。我会就这么乖乖回家的。”
懒惰鬼山姆口中的家,是一间坐落在空地的棚屋,那块空地除了旧汽车零件以外,什么也没有。
“也许我应该——”约翰尼·卡佛开口说。
弗莱德打断了他的话:“懒虫,你这辈子哪瓶酒不是最后一瓶?”
“别这样叫我!”山姆·威德里欧大喊。泪水自他眼中流出,滑落在脸颊上。
“你的拉链没拉,老鬼。”小詹说。当山姆低头望向自己脏兮兮的裤裆时,小詹伸出手指,先是敲了一下老人松弛的下巴,接着又捏了他的鼻子一下。是啊,这是小学生的把戏,但永远都很好玩。小詹甚至还说出了他们以前这么做时,会说的那句俏皮话:“肮脏鬼,捏鼻子!”
弗莱德·丹顿与旁观的部分群众都笑了出来,甚至就连没看清楚发生什么事的约翰尼·卡佛也露出了微笑。
“快走吧,懒虫。弗莱德说,”“今天天气很好,你不会想把时间浪费在牢房里的。”
也许是被叫懒虫,或是被人拧了下鼻子,又或者两者兼是,因此再度点燃了山姆四十年前在加拿大莫瑞蒙契当伐木工人时,曾让同事们感到敬畏与恐惧的怒火。他嘴唇与双手的颤抖暂时停了下来,双眼瞪着小詹,清了清喉咙,喉间传来轻蔑的声音。当他开口时,声音已不再模糊不清。
“操你妈,小鬼。你根本就不是警察,而且永远都不是个好球员。我听说你甚至连校队的板凳球员也当不成。”
他的视线转移到丹顿警官身上。
“至于你,丹顿副警长。星期天要九点后才能卖酒的法律,早在七十年代的时候就已经变成古老传说了。”
接着,他又转头看着约翰尼·卡佛。约翰尼的笑容消逝无踪,一旁的围观群众也全都安静下来,其中一名女子还因惊讶而把手放在自己的喉咙上。
“我有钱,而且还是这个国家的通用货币,我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他迈步想绕进柜台,小詹一把揪住他的衬衫后方及裤子臀部处,把他整个人转了一圈,推向商店前门。
“嘿!”山姆大喊,双脚像踩着老旧的脚踏车踏板般不停踏步。“把你的手拿开!把你那双他妈的手——”
小詹揪着他身后,穿过前门,走下台阶。他轻得像是个装满羽毛的袋子。天啊,他竟然还放屁!噗、噗、噗,就像该死的机关枪!
矮胖子诺曼的小货车就停在路边,其中一侧写着家具收购及贩卖与高价收购古董等字样。矮胖子就站在车旁,张目结舌地看着眼前这一切。
小詹毫不迟疑地抓着那个喋喋不休的老酒鬼,将他的头撞向卡车侧面。金属薄板传出一声沉重的撞击声响。
这声响并未阻止小詹,直到这个臭家伙像颗石头般跌倒在地,身子一半在人行道上,一半在排水沟里的时候,他才警觉到自己可能会错手杀了懒虫山姆。但要杀山姆·威德里欧,往卡车侧面撞那一下可不够。他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哀嚎一声,开始哭了起来。他跪在地上,割裂的头皮开始涌出鲜血,流至脸部。他稍微抹了抹脸,难以置信地看着鲜血,然后伸出他被血濡湿的手指。
人行道上的行人们停了下来,模样可能会让人误会成是在玩“一二三木头人”的游戏。行人均睁大双眼,看着这名跪倒在地,手上还沾有鲜血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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