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无须断言,而是这种事情早已在旧时代发生过。
扶桑汽车产业,自十五世纪初以来,陆续发展出了若干世界有名的汽车公司,但自始至终,直到电动车兴起、社会剧变,年产数千万辆的扶桑汽车产业,始终没能打造出一个能与BBA、尤其本兹抗衡的豪华品牌。
即便偷油獭公司不惜重金、刻意打造的豪华品牌:LEXUS,
受制于标志的不对称、无规律之廉价感,与一直不甚流畅的设计风格,即便产品力再强,
也没办法望三叉星的项背。
原因无他,与汽车本身的性能没一点关系,事实上梅赛德斯-本兹的产品,品质实属中庸,根本就配不上其高昂的售价。
然而消费者的理性,永远菲薄;
不论质量问题频发,还是店大欺客丑闻,三叉星也从来不会缺乏买家。
一个人,一个组织,因偶然的灵感、创意,继而注册某标志、图样乃至设计方案,自此以后,这种标志、图样与方案,就从全人类的灵感库中消失,而世世代代为最初申请者的血缘或经济上的后继者所有。
貌似天经地义,细细一想,却着实荒谬而令人愤慨。
生而为人,呱呱坠入这世界,一开始的人生完全是白纸,凭什么绝大多数人,生而被夺财的专利包围,极少数幸运儿,则生而攥着令财富滚滚而来的咒符。
这样的体制合理吗,“当然啊”,
身在这世界的绝大多数人,哪怕自己正是这一体系的受害者,都会喃喃而语、点头称是,
却压根没想过,这种一劳永逸的所谓知识产权保护,最深重的受害者,是即将降临到这世界、此刻却无法为自己发声的新生命。
那些即将降生的生命,不论怎样努力,怎样好运,灵光一闪而画出三叉星、准备用来装点汽车前脸时,都将撞上冷冰冰的铁壁,面临要么放弃、要么开庭的两难困境,即便这简单线条组成的符号,
原本就应该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
陈旧,过时,荒谬可笑,这一切在今天的净土,已彻底成为历史。
在进行产品设计时,任何人,都可以任意借鉴人类历史上一切既有方案,再也无须如趟雷般,战战兢兢的在专利雷区中试探前行。
端详着桌面上的草图,不经意间,方然暂时把星辰大海抛到一边,他饶有兴致的和几位同类探讨了一会儿工业设计,其间就提到旧时代的“专利”等陈规陋习,其他人的看法,也和他大致相仿:
“是的,我们都清楚这曾是本兹的商标,但那已是过去的事了。
想一想自然科学,可曾有过这样的科学家、研究者,在发现客观世界的某条规律之后,便将其据为己有,
甚至申请专利,让后来者一个个排着队乖乖缴费?
没有,一个都没有,将这些客观规律冠以发现者之名,才是更好的做法。
就说这三叉星,倘若以最初的发现者——当然不是卡尔*本兹、而是千万年前的某一个人,以他、或者她的名字来命名,这倒合情合理,至于说,仅凭一纸砝律文书、无限展期,就不允许千秋万代的后来者用作车标,
简直就太荒谬,甚至令人愤慨。
第八七三章 探讨(修)
观点大致一样,在不涉及客观规律的争辩时,甚少分歧,这是净土的常态。
和餐桌旁的男女们一起抨击陈旧的专利、知识产权等概念,说话间,方然也会想起,这算不算是丧失了思想的多样性,
然后便否定了这一设想。
多样性,在旧时代末年,一度被炒作成很时髦的概念,然而凡是笃信“文化多样性”,“思维多样性”的组织、国家乃至文明,无一例外,全都付出了惨痛代价,被那些对外鼓吹多样性、对内却严打分歧的对手击败。
那是否所有人的想法,都一模一样,就像流水线的产品那样才好呢,
当然不,而是一般来说,“合理”的思维、意识乃至行为多样性,根本无须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
凡是借“多样性”而讨要话语权的东西,都很可以,盖因其往往与公序良俗、甚至客观规律相悖,自身并无一点可取之处,乃至于除了“多样性”的虎皮外,居然没有任何的亮点,去蛊惑劳苦大众。
类似事物,在旧时代末年的人类社会,简直比比皆是。
今天的净土,那些哗众取宠,吸引眼球,实则百无一用的人和物,都近乎绝迹;
从热衷行为艺术者、到杠精的一系列角色,都只为民众的角色体验而存在,日常生活中根本就见不到。
与旧时代民众,乃至诸多社会学家所认识的相反,一个高度发达、世界大同的文明,并不会呈旧时代末年的病态、畸形之群魔乱舞,而是会在社会各领域形成高度的共识,即便在人文艺术领域,百花齐放,
那也绝不会是分歧,而只是一种正常的个性、偏好之差异。
说白了,一致的反义词,并不是对抗,而是差异,这道理何其简单,
奈何多少前人却就是不明白。
一边交流,一边思维发散,方然的心情也轻松了不少,他随意的将话题转向“星辰大海”。
话题,在普通的早餐场合,就这样一下子提出来,这种做法,哪怕在旧时代联邦的高等学府,也未必合适,在场者不光观念时常相悖,对要讨论的话题,也大多并不甚了了,难免陷入所谓“尬聊”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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